「精神復健機構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繼續教育事項」之意見調查 (請在下週4/24前回覆表單)
意見調查目的:
1. 依據衛生福利部之「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精復機構負責人及機構內相關人員每年應接受繼續教育訓練修習相關教育。您對目前精神醫療網各區核心醫院舉辦初階、進階教育訓練課程,能否滿足您的需要。
2. 如果您的需要未獲滿足,請提出具體意見。
3. 本委員會將依此調查結果,在本協會理監事會中提出,期待進一步向心健司建言。
調查表單連結 :
https://forms.gle/N9rnACGghJewD8GQ6
請在下週4/24(一)前回覆表單
調查表設計者:
社團法人台灣社區精神復健發展協會「教育與品質委員會」委員:
高麗芷、陳進茂、鄭靜明、朱惠玲、王淑貞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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